分站(代理)要求:
A、认同招商投资行业,认同中华投资网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。认可总部之经营理念、宗旨、方针、政策、管理模式、发展规划,自愿加入分站体系,全力投身总部招商投资领域事业。
B、必须对中华投资网的事业有深入的认识,并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。
C、基本了解互联网操作知识;基本了解招商、投资、融资等资本运作知识;有一定的业务团队。具备相当出色的市场运作能力和果断决策能力。
D、具备机构、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。
E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;愿意接受总部之培训、管理、督导、考核制度。
F、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。在分站区域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与所在地政府、协会组织、企业等有良好的人际社会关系和较强的管理能力,能利用总部大平台迅速建立区域网络。
权限及费用:
(1)、大区域代理加盟:加盟费人民币180万/年
华北地区:北京市、辽宁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河北省、天津市、内蒙古自治区
华南地区: 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湖南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 海南省
华东地区: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山东省。
华西地区:四川省、重庆市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、贵州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青海省。
华中地区:陕西省、河南省、山西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湖北省、河南省、甘肃。
境外地区:香港、台湾、澳门、及其他国家。
在以地区内可以设立大区域独家代理.
(2)、省级代理加盟:加盟费人民币60万/年
在以上区域内的省、区、直辖市,可以设立省级独家代理.
(3)、省会城市分站加盟:加盟费人民币20万/年
在各行政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的省、市、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,可设独家分站.
(4)、地级城市分站加盟:加盟费人民币10万/年
在各行政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的地级市,可设独家分站.
优惠措施:
a、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代理成功加盟伙伴,第一年度减半,第二年度80%,第三年开始全额征收。
b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分站成功加盟伙伴,第一年度免费,第二年度减半,第三年开始全额征收。
c、省会城市分站加盟时须交纳5万元保证金,地级城市分站加盟须交纳2万元保证金。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加盟满一年后,如继续加盟,可做加盟费,否则,全额退还。
d、分站平台由总部免费建设。合约签定生效后,30个工作日交付使用。